阿西莫夫



最近,我在读阿西莫夫自传,英文名是”I, Asimov”, 其中第一个字母I,既是阿西莫夫的名字“Issac”,也是谐音他自己写的一部著名小说”I, Robot”. 这部小说后来在2004年被拍成电影,由威尔史密斯主演,大获成功。

我看阿西莫夫的自传,主要是因为看了刘军强老师的《写作一门手艺》里拿阿西莫夫作为例子,来说明好的写作像是一个透明玻璃,让人感觉不到是在阅读,但信息内容已经传递出去了。这种舒适的阅读体验背后靠的是作者简洁清晰的写作风格,需要磨炼。

我意识到这就是我要找的学习对象。不需要花里胡哨的用语笔法,短短几句话就把事情说清楚,读者还感受到一种轻松愉悦,这不就是写作的意义吗?

但是,简单就是一种极致的复杂,除开作者本身需要对要讲述的内容清晰之外,需要简练的文笔。

我分别买了这本自传的中文版,以及下载了原版的英文版电子版。每天都读两三篇故事,了解阿西莫夫成长经历的同时,更感受到作者的写作方式。

最基本的特点,行文以中短句为主,每段话里也大都是三五句构成。这种结构大大减轻了读者的阅读负担,整个读下来轻松明快,很容易接着读下去。

此外,我从中也看到了阿西莫夫作为一个作家的基本状态和素养。那种对写作发自心底的热爱,利用一切时间写作,哪怕是不写作的时候,脑袋里也没有停止过对内容情节的构思… 这一切是阿西莫夫能如此高产的保障。

是的,阿西莫夫以高产著称。有多高产?他这一生,一共出版了将近500本书,用“著作等身”已经远远不足以形容阿西莫夫在“立言”方面的成就了。

对我来说,阿西莫夫就是一座高山,高产如他可能不太现实了。

能学到他的文笔,做到清晰简练,就是我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