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应有的状态:斯蒂芬金对写作的指导
斯蒂芬金在《写作这回事》里描述了他对写作的看法,里面提到了作为作家的写作状态,从中让我看到了真正热爱、做事应该是怎样的。
关于写作状态
里面提到:
我一旦开始写某本书,除非万不得已,我不会停下来,也不会放慢速度。我如果不每天都写,我脑子里的人物就会开始走样——他们开始变得像是小说里的人物,而不是真实的人。叙述故事的刀锋开始生锈,我开始对故事情节的进展失去控制。
但我喜欢鲜活滚烫、几乎灼人的写作状态。
事实是,我一旦开始写东西,就每天都要写,管他工作狂马屁精什么的,在圣诞节、国庆节以及我的生日(我到了这把年纪,最好不过生日)也写。我不工作的时候,就根本不写,但我在这些完全停工的日子里通常会有些自我放纵,夜里还睡不好觉 。
对我来说,不写作才是真正的工作。我写作的时候,就像在游乐场,在我感觉最糟糕的三个钟头里,我的感觉其实还是真他妈的爽
这种高度专注的心流状态,于他自己是真正的幸福和愉悦,于他人则是真心让人羡慕。
关于阅读
持续阅读会将你带入一种状态(换句话说,就是让你做好精神准备),你可以很迫切很放松地写作。阅读也会持续告诉你,前人做过些什么,没做过什么,什么是陈腔滥调,什么会令人耳目一新,怎么写算是言之有物或者死气沉沉。你读得越多,下笔或者敲键盘时才越不会显得像个傻瓜。
阅读真正的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
阅读要花时间,而电视机这个玻璃奶嘴会占用你太多时间。 阅读在一个作家的生活和创作的核心。 你如果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也没工具)写作。道理就这么简单。
大多数人一旦戒除了对电视机的短暂渴望,会发现自己能享受阅读时光。我很负责地说,关掉那个嘎嘎叫个不停的盒子不但可以提高你的生活质量,还可以提高你的写作水准。况且这算是多大的牺牲呢?
重视阅读,对于作家来说,对待阅读,就像对待吃饭喝水刷样那样简单、必须和自然。
关于天赋和热爱
斯蒂芬金的儿子听到萨克斯奏出美妙的乐曲后表达了想要学习的兴趣,如同许多家长那样,斯蒂芬金毫不犹豫地给儿子买了乐器,并报了兴趣班。然而,过了几个月,他和儿子的妈妈都一致认为自己的儿子在学习萨克斯方面没有任何天赋。
是因为儿子不努力不认真吗?并不是,儿子认真完成了课堂老师教的知识技能,并按照要求每天课后练习一小时,典型的好学生。斯蒂芬金之所以发现儿子没天赋,是因为——
我并非因为欧文停止练习才明白了这一点,而是因为他只在伯伊老师规定的时间练习演奏。
我们从未听到他摆脱乐谱,即兴吹出一曲新调子,让自己也喜出望外一把。而规定的练习时间一结束,他就把琴放回盒子,跟喇叭摆在一起,直到下次上课或者练习时间才拿出来。在我看来,我儿子跟萨克斯真的是玩不到一处;永远都是练习、排练,没有真正的演出时段。这样不成。你如果不能乐在其中,就不能成器。还是趁早探索其他领域,也许还有更高的天赋和更多的乐趣有待你发掘。
天赋使得练习这回事完全失去了意义;你如果发现自己在某件事上天赋异禀,会主动去做这件事(不管是什么事),直到手指流血,眼睛都要从脑袋里掉出来。即便没有人听你演奏(或是读你写的东西,看你的表演),你每次出手也都是一场炫技表演,因为你感受到了作为创作者的快乐或狂喜。这说法适用于读书写作,也适用于玩乐器、打球,或者跑马拉松。你如果乐在其中并且有这方面的天赋,那么我倡导的这种刻苦阅读和写作的模式——每天四到六小时,天天如此——就不会显得太艰苦;你很可能已经在这么做了。
因为斯蒂芬金作为出色的作家,深知热爱一件事应该是怎样的状态,而天赋的基础,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热爱,无需外界要求、提醒,自发地去摸索、尝试,投入沉浸其中。